18.籃球比賽四節(10鐘)賽制:每一節(十分鐘)內,每隊球員侵人犯規滿四次時,其後的犯規應判? (3分)
詳解 (共 1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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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為兩種狀況:
狀況1:進攻犯規
個人犯規登記一次(如個犯累積滿五次需作人員替換且不得再上場),團犯累積為五次,球權轉換給原防守隊,不進行加罰罰責。
狀況2:侵人犯規
個人犯規登記一次(如個犯累積滿五次需作人員替換且不得再上場),團犯累積為五次,原進攻隊加罰兩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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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個人及團隊犯規一次
投球進算加罰一顆投球不進依照出手位置給予罰球兩次或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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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罰2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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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地5次犯規後 開始罰球
個人5犯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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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加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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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罰2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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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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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節同一名球員個人犯規滿四次,則同一名球員再次犯規將宣判其退出比賽,對隊球員將獲得兩球罰球機會。
單節不同球員同一隊伍犯規滿四次,則下一次同隊球員再次犯規將獲得兩球罰球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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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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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個人及團隊犯規各1次,對隊罰球(兩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