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⑵乙公司以「Banana*Love」圖樣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 指定使用於「滑鼠、軟碟片、電腦用搖桿、電子筆、電腦鍵盤、螢幕 觸控筆」等電腦應用產品,及「文具、辦公室用品、噴墨印表機用紙、 電腦程式紀錄用紙卡」等週邊商品,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後,核 准審定為註冊商標。詎世界品牌排名第一,主要以生產筆記型電腦為 業之英商 Banana 電腦公司,主張「Banana*Love」商標,與該公司著 名但尚未在臺灣註冊之「BANANA」、「banana」商標圖樣近似,會引 起消費者混淆誤認,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起異議,請求撤銷 「Banana*Love」商標之註冊。請問:

2.若 Banana 公司之「BANANA」、「banana」商標已在臺灣取得註冊,而 於乙公司使用「Banana*Love」商標圖樣三年後,發現其實際使用之商 標圖樣為「Banana」,則 Banana 公司應如何主張權利?(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