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A 公司持有 B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60%之股份,A 公司持有 C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60%之股份, B 公司與 C 公司並無相互持股。甲為 A 公司董事長,指示 B 公司董事會通過一筆不動產買賣交易, 由 B 公司以低於該筆不動產市價 50%之價格,出售給 C 公司。乙為 B 公司董事長,丙為 C 公司董 事長。丁持有 B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之股份,對於 A 公司董事長甲要求 B 公司董事會決議為該 筆不動產交易,認為損及自身權益,請問丁有何權利可以主張?(10 分)
詳解 (共 6 筆)
Roy Roy
詳解 #5369540
(股東請求對董事提起訴訟) 第214條...
(共 22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吳信憲
詳解 #3697752
依據公司法第 214 條繼續六個月以上,...
(共 27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Sweety Chen
詳解 #3323291
控制公司以直接或者間接 使從屬公司以不合...
(共 21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Cheryl Ma
詳解 #3601237
無權利,持股比例不到總數3%
(共 1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努力努力再努力拼郵局營運職
詳解 #3554959
無
貓咪
詳解 #3058093
不會,請會的大大賜教,謝謝
(共 1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