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金納的操作制約理論,強調行為是結果的函數,用下面4個方法來改變個人行為:
1.正增強:員工做這件事情,就給他想要的獎勵,使他繼續做。
2.負增強:員工做這件事情,就不會被懲罰,使他繼續做。
3.懲罰:員工做這件事情,就給予懲罰,使他不再做這件事。
4.廢除:員工做這件事情,就取消給他的獎勵,讓他不再做這件事情。
增強理論其重點在於探討工作人員被激發之行為如何長久維持,其四個基本類型:
(1)正向增強 : 給予個體正向結果,以鼓勵行為重複發生。e.g.達到業績發獎金
(2)懲罰 : 給予個體負向結果,以避免某些行為發生。e.g.上班遲到扣薪水
(3)負向增強 : 移除個體原本擁有的負面結果。e.g.準時上班就可以免除打掃工作
(4)消滅 : 移除個體原本擁有的正面結果。e.g.為了趕工取消休假
一、正增強:給予獎勵 給予員工想要的,像是如果員工有達到目標績效,就給獎金,獎金即是正增強。
二、負增強:不給懲罰 不給員工不想要的,例如希望學生考好成績,就規定考70分以上的人罰抄10遍,80分以上的人不須罰抄,不須罰抄則是負增強,學生會因為不想罰抄而努力考高分。
三、懲罰:給予懲罰 給予員工不想要的,就像前述的罰抄,罰抄屬於懲罰,學生會因為罰抄而不想考低。
四、取消:不給獎勵 不給員工想要的,例如員工有達到績效,但是不給獎勵,也算是變相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