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互動方面本質上的障礙,至少具有下列中的兩項:
1. 多重非語文行為如視覺注視、臉部表情、身體姿勢、及手勢以規範社會互動使用方面顯著的障礙。
2. 無法發展出符合其發展水準的適當同儕關係。
3. 缺少主動尋求和其他人分享快樂、興趣、或成就(如缺少呈現、帶來、或指出有趣的事物)。
4. 缺少社會或情緒的交互性。
二、行為、興趣、和活動方面有限的、重覆和刻板的型式,至少具有下列中的一項:
1. 包括一種或一種以上,在強度和焦點上不正常的刻板和有限的興趣型式。
2. 明顯地對特定的、非功能性的常規或儀式不變的堅持。
3. 刻板和重覆的動作舉止(如揮動或扭動手或手指,或複雜的全身性動作)。
4. 持續的沉迷於物體的部份。
三、此障礙導至在社會互動、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功能方面臨床上顯著的障礙。
四、沒有臨床上顯著的一般性語言遲緩(如兩歲時會使用單字、三歲時會使用溝通的語句)。
五、 在認知發展或符合適當年齡的生活自理、適當行為(除了社會互動)、及兒童對環境的好奇方面,沒有臨床上顯著的遲緩。
六、此障礙無法符合其他特定的廣泛性展障礙或精神分裂症。
DSM-IV對亞斯伯格症臨床上以無顯著的語言或認知發展障礙,但具有類似自閉症的社交互動和有限、固定、重覆的興趣和活動方面的障礙。 DSM-IV診斷標準 一、社會互動方面本質上的障礙,至少具有下列中的兩項: 1. 多重非語文行為如視覺注視、臉部表情、身體姿勢、及手勢以規範社會互動使用方面顯著的障礙。 2. 無法發展出符合其發展水準的適當同儕關係。 3. 缺少主動尋求和其他人分享快樂、興趣、或成就(如缺少呈現、帶來、或指出有趣的事。 4. 缺少社會或情緒的交互性。 二、行為、興趣、和活動方面有限的、重覆和刻板的型式,至少具有下列中的一項: 1. 包括一種或一種以上,在強度和焦點上不正常的刻板和有限的興趣型式。 2. 明顯地對特定的、非功能性的常規或儀式不變的堅持。 3. 刻板和重覆的動作舉止(如揮動或扭動手或手指,或複雜的全身性動作)。 4. 持續的沉迷於物體的部份。 三、此障礙導至在社會互動、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功能方面臨床上顯著的障礙。 四、沒有臨床上顯著的一般性語言遲緩(如兩歲時會使用單字、三歲時會使用溝通的語句)。 五、 在認知發展或符合適當年齡的生活自理、適當行為(除了社會互動)、及兒童對環境的好奇方面,沒有臨床上顯著的遲緩。 六、此障礙無法符合其他特定的廣泛性展障礙或精神分裂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