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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3年 - 113-1 新竹縣立六家高級中學教師甄選試題:公民與社會科#119298
科目:教甄◆公民專業
年份:113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壹、名詞解釋

申論題內容

4. 文義解釋與體系解釋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今年要上岸!

體系解釋又稱系統解釋、邏輯解釋,係以特定法律條文在整個法律體系上的地位及法條與其他法條之關係,
依其章節條款之關聯性或相關法條之意義,藉此闡明規範意旨。

意義:以維持法體系的一致性與融貫性作為根據的解釋方法。
方法:解釋個別的法律條文時,必須注意其在法體系中的地位和關聯。法學知識
類型:
法律的外在體系:法律的編制體例與條文之上下文關聯。(由概念所形成的體系)
法律的內在體系:法體系之原則與價值判斷。(取向於價值或目的所形成的體系)

文義解釋又稱文理解釋,係根據法律條文用語的通常意義或構成要件字面上一般語意概念,
以之解釋法律規定的意義,並據以劃定解釋的範圍。
文義解釋上應注意:
1. 法律條文用語之專門性質:可能與一般社會用語有相當不同
2. 法律條文用語的法律概念
3. 法律條文於立法技術上所慣用之措辭:例如「應」與「得」分別表示強行規定及任意規定
4. 應參考立法資料

資料來源:https://allie77.pixnet.net/blog/post/558043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