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50%)
公務員甲承辦標案時涉嫌收受業者賄賂, 被調查局幹員乙 (具司法警察 (官) 身分) 以被告地位詢問時, 經告知後於辯護人丙律師建議下, 始終保持緘默。 「設若」 當時高科技 A 廠商已研發出一種 WAM (Wave-All-Machine) 的近場木馬技術, 以 WAM 靠近開機中的手機時, WAM 會自動竊取、傳輸手機中的資訊, 但立法尚未針對此種技術於刑事程序之使用制訂相關規定。 甲進入偵訊室前, 乙以手機不能攜入為由要求甲交出置放在保管箱, 乙詢問甲期間, 其他幹員指示 A 廠商資訊專家丁在外操作 WAM, 並順利取得甲收賄金流的關鍵資訊; 後調查局以該資訊查明賄賂金流, 最後案件水落石出, 經移送地檢署繼續偵查後, 甲被檢察官以收賄罪名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