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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第11章 諧振電路:11-6 國考試題#138041(26題)
115年 - 115-1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_單一級:22600 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138038(80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_教師甄選試題︰全民國防教育#138037(71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_教師甄選試題︰特殊教育科#138036(10題)
115年 - 115 國立新竹級中學_教師甄選試題︰體育科#138035(31題)
115年 - 115 新竹市立成德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選:英文科#138034(49題)
115年 - 115-1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教師甄試試題:化學科#138033(50題)
115年 - 115-1 國立新竹高中教師甄試試題:音樂科#138032(25題)
115年 - 115-1 高雄市高雄女子高級中學_教師甄選試題:化學科#138031(47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第一女子高級中學_教師甄選試題:化學科#138030(66題)
最新試題
20. 錐度 \( T = 7/24 \pm 0.0015 \) 的錐桿,若桿長取50.0mm,則此錐度容許的誤差量為? (A)±0.075 (B)±0.15 (C)±0.0015 (D)±0.0030 mm
19. 節距為2.5mm的螺紋,欲以三線法(Three-wire method)量測其節徑(螺紋角60°),下列何者最接近三線圓桿直徑? (A)2.0 (B)1.8 (C)1.6 (D)1.4 mm
18. 車床導螺桿節距6.0mm,今欲車製節距2.5mm的螺紋,若蝸輪選配20齒,則螺紋指示器(Thread indicator)半合螺帽壓合的機會數是? (A)10 (B)8 (C)4 (D)無限次
最新申論題
一、請以「輔具設計」為題,針對 短期行為失能之傷病族群 為對象,提出具創意之設計解決生活之需求,以因應其身體機能長期或短期改變,設計出能幫助這些族群減輕生活負擔的各式輔具。請畫出各種能 解決後天短期行為失能之傷病者,其生活所需輔具之概念設計圖 ,並請寫下 設計理念 (提出之構想圖數量、品質及理念均為評分依據之項目)。
b.尺寸標註
a.三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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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檢定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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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課程依據教育部最新「教師資格考試命題大綱」開發。 全章節覆蓋: 從國語文語文知識、教育理論四大學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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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將帶您識別重要法條、考點,將易混淆的觀點整理 加上篩選後的歷屆試題與相關題目,幫考友把觀念釐清...
【矮袋鼠共筆】物理治療技術學|操作治療學 筆記/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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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袋鼠(114-2已上榜!)
簡介:
考科包括電療學、熱療學、操作治療學與輔具學 『本課程考試筆記僅包含操作治療學』,限時詳解卡解鎖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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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上 化學 化學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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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高二上的選修化學課程筆記,內容包含五大化學反應---化合、分解、取代、複分解、燃燒的定義與例子,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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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屆試題整理出常考分錄
最新討論
2.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原則何者正確? (A)標準參照為主,常模參照為輔。 (B)形成性功能為主,總結性功能為輔。 (C)客觀數據為主,質性描述為輔。 (D)定期評量最小化原則。
10.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關於存簿儲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每一人或每一團體僅得為一戶 (B)利息應免一切稅捐 (C)本國自然人之儲戶,超過計息最高存款限額之數,不給利息 (D)政府機關之儲戶,超過計息最高存款限額之數,不給利息
25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預算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院所提之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及公布手續,為法定預算,即所謂措施性法律 (B)主管機關依職權停止法定預算中部分支出項目之執行,倘停止執行致影響機關存續者,即非法之 所許 (C)若非屬國家重要政策之變更且符合預算法所定要件,主管機關依其合義務之裁量,自得裁減經費或 變動執行 (D)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時,總統應依規定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 備質詢
13 某國家戶五等分位所得累積百分比分別為 6.6%、18.8%、36.0%、62.2%、 100%,則該國「五等分位所得差距倍數」為何? (A) 5.73 (B) 6.60 (C) 9.42 (D) 15.15
二、人民甲主張:乙道路主管機關(以下稱「乙機關」 )於民國 113 年 6 月 1 日,在其住宅門口前之道路,違法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線(以下稱「系爭標線」),妨礙其日常生活進出,損害其權益,遂於民國 114 年 7 月 1 日 提起訴願。對甲之訴願,乙機關主張:系爭標線自劃設完成時起即已生效,乙機關並無對甲為送達或另以其他適當方式通知甲之必要,訴願期間應自劃設完成時之次日起算,因此,甲之訴願已因逾越訴願期間而不 合法。對此,訴願人甲則主張系爭標線,係乙機關於其出國期間所劃設, 其劃設後仍應對之為送達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對其為通知,然本件乙機關均未為之,其訴願期間自應於民國 114 年 6 月 15 日其回國後知悉之次日起算,故其提起訴願並未逾越訴願期間。試問:上開訴願人甲、乙機關之主張,何者有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