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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水上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海巡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40782(23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40781(50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交通警察人員:交通警察法規概要(包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其相關法令)#140780(4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器材構造與使用#140779(4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安全設備概要#140778(4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140777(28題)
115年 - 臺北市 115 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國文#140776(40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交通警察人員:犯罪偵查概要#140775(50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交通警察人員: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40774(23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交通警察人員: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40773(27題)
最新試題
15. 依我國海商法規定若託運人於託運時故意虛報貨物之性質或價值時,運送人對其貨物之毀損或減少的責任為何? (A)應負賠償責任 (B)不負賠償責任 (C)應負舉證責任 (D)不負舉證責任
14. 私人武裝保全人員之僱用,依我國何法規? (A)船舶法 (B)引水法 (C)海商法 (D)航業法
13. 熱帶氣旋,根據歷年的統計顯示,發生的頻率以那一地區為高? (A)東太平洋 (B)西太平洋 (C)南印度洋 (D)大西洋西部
最新申論題
5. 試述擬定的航程計劃時應包含哪幾項工作在計劃項目內。
4. 說明總噸位在二百以上或未滿二百經核准搭載乘客十人以上之新船,有關污水排洩入海之規定。
3. 試述西太平洋颱風之行徑分類。
最新課程
【矮袋鼠共筆】小兒物理治療學|考試筆記/題庫
講師:
矮袋鼠(114-2已上榜!)
簡介:
此考科包括心肺、小兒物理治療學,本課程僅包含小兒物理治療專科 限時詳解卡解鎖筆記!
最新主題筆記
民法 編債 第 536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十 節 委任
描述:
受任人非有急迫之情事,並可推定委任人若知有此情事亦允許變更其指示者,不得變更委任人之指示。
民法 編債 第 537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十 節 委任
描述:
受任人應自己處理委任事務。但經委任人之同意或另有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者,得使第三人代為處理。
民法 編債 第 538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十 節 委任
描述:
受任人違反前條之規定,使第三人代為處理委任事務者,就該第三人之行為,與就自己之行為,負同一責任。 受...
最新討論
67.一個正常的旋轉中心(center of rotation)校正,其中心位置(64×64影像矩陣)應為多少 pixels? (A)32 (B)32.5 (C)33 (D)31.5
54.有關在腸道吸收的藥品,導致其 lag time 延長的原因,下列何者最不可能? (A)生理胃排空時間變慢 (B)生理腸胃的蠕動變快 (C)緩釋藥物劑型的設計 (D)腸溶錠膜衣厚度增加
32. (A) apparently (B) carelessly (C) effectively (D) hesitantly
33. (A) citizens (B) fortunes (C) systems (D) victories
16 甲、乙兩人共有 A 地,應有部分甲為 1/3、乙為 2/3。下列何者錯誤?(A)若甲、乙協議 20 年內不得分割,則在該期限內,不論發生任何事由,甲、乙均不得請求分割 (B)甲得在未經乙的同意下,將其應有部分贈與及移轉給丁 (C)若甲商請乙分割 A 地未果,甲可聲請法院分割 A 地,此時法院須優先考慮原物分配 (D) A 地由丙無權占有使用,乙得在未經甲的同意下請求丙返還 A 地
17 依我國民法關於地上權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之論述?(A)地上權未定有存續期間者,逾越 30 年後,土地所有人始得向法院請求,定其後續之存續期間, 或終止該地上權 (B)地上權人因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妨礙其行使地上權使用時,得拒絕或減少地租之支付 (C)地上權人積欠地租達 2 年總額時,除另有習慣外,土地所有人得逕行終止存續期限尚未屆至之地上權 (D)已設定地上權之土地所有權人,於地上權存續期間讓與該土地所有權與第三人,已預收之地租 如已登記,地上權人得以該預付地租對抗受讓之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