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33636
年份:114年
科目:專技◆民法概要
16 甲、乙兩人共有 A 地,應有部分甲為 1/3、乙為 2/3。下列何者錯誤?
(A)若甲、乙協議 20 年內不得分割,則在該期限內,不論發生任何事由,甲、乙均不得請求分割
(B)甲得在未經乙的同意下,將其應有部分贈與及移轉給丁
(C)若甲商請乙分割 A 地未果,甲可聲請法院分割 A 地,此時法院須優先考慮原物分配
(D) A 地由丙無權占有使用,乙得在未經甲的同意下請求丙返還 A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