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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性金融商品概論與實務
台電◆行政學概要
台電◆企業管理概論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智慧財產行政: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142329(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制:民法與民事訴訟法#142328(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圖書資訊管理: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142327(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土木工程: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142326(6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人事行政:公共人力資源管理#142325(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地質:水文與工程地質學#142324(7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圖書資訊管理:圖書館管理#142323(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環境工程、環保技術、環境檢驗: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142322(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資通安全:資通安全防護技術#142321(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環保行政:環境科學#142320(4題)
最新試題
80.有關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作業風險,可藉由下列何項措施予以降低? (A)徵取擔保品 (B)加強內部控制 (C)對客戶辦理徵信調查 (D)對交易對手訂定信用額度
79.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視持有交易部位多寡與市場變動情形,採即時或依每日市價為原則,並應至少多久評估 一次? (A)每日一次 (B)每週一次 (C)隔週一次 (D)每月一次
78.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規定,經核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銀行,其最近 一季底逾期放款比率高於多少時,所辦理之衍生性金融商品,應以避險目的為限? (A) 3% (B) 5% (C) 6% (D) 9%
最新申論題
第二部分:公文(30 分)。題 目:公路總局為加強便民服務,擬規劃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及中部、南部訓練中心試辦汽車駕駛人路考考照業務,請試擬公路總局函所屬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請速擬訂具體實施辦法,並報局核備。
第一部分:論文(70 分;請抄論文題目,文言白話不拘)。題 目:談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
第二部分:公文(30 分)。題 目:試擬公路總局函所屬各區監理所及公路人員訓練所函:鑑於政府開放陸客來台觀光後,遊覽車事故頻傳,請各區監理所、公路人員訓練所加強遊覽車司機之再教育,以保乘客生命財產之安全並維護國家形象。
最新課程
藥師一階國考 藥物分析 分章節國考歷屆試題
講師:
菜餅
簡介:
分章節的藥物分析練習題,藥學系準備藥師國考一階之試題。
【警鴿心智圖】刑法分則-財產法益(一)
講師:
小摩喵(課程:警鴿系列)
簡介:
本課程以清晰的心智圖呈現複雜的法律概念,幫助你快速掌握核心要點!無論你是法律系學生、司法考試備考生,...
【國考助手】2025警察法規(上冊):警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
講師:
最佳解
簡介:
筆者綜合警特三等、四等考試、警校教師、讀書會共筆、自身實務等經驗,讓想考警察的非本科系生或想考升官等...
最新主題筆記
憲法 第 11 條
課程:
中華民國憲法法條
章節:
第 二 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描述: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 第 12 條
課程:
中華民國憲法法條
章節:
第 二 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描述: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憲法 第 13 條
課程:
中華民國憲法法條
章節:
第 二 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描述: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最新討論
33. 有關測量腰圍的正確方法,下列何者錯誤?(A)除去腰部衣物後再測量 (B)將皮尺置於兩側骨盆上緣至肋骨下緣的中間 點測量 (C)測量時皮尺緊貼、不擠壓皮膚 (D)在吸氣時量取腰圍。
11. 下列反應何者產物不是酸? (A)(B)(C) (D) (E)
26. 根據下列各反應式,何者為最強的還原劑? (A) Mg (B) Mg2+ (C) H2 (D) Cl2 (E) Clー
72. 腰圍反應腹部脂肪的蓄積程度,為代謝症候群重要的指標之一,有關測量腰圍的正 確方法,下列何者錯誤? (A)除去腰部衣物後再測量 (B)將皮尺置於兩側骨盆上緣至肋骨下緣的中間點測量 (C)測量時皮尺緊貼、不擠壓皮膚 (D)在吸氣時量取腰圍
72. 腰圍反應腹部脂肪的蓄積程度,為代謝症候群重要的指標之一,有關測量腰圍的正 確方法,下列何者錯誤? (A)除去腰部衣物後再測量 (B)將皮尺置於兩側骨盆上緣至肋骨下緣的中間點測量 (C)測量時皮尺緊貼、不擠壓皮膚 (D)在吸氣時量取腰圍
39 關於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變期間停止進行,自停止終竣時起,其期間更始進行 (B)續行訴訟而再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者,以 1 次為限 (C)當事人自陳明合意停止時起,如於 4 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裁定駁回其訴 (D)當事人之合意停止,得由一造向受訴法院或受命法官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