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技檢◆眼鏡鏡片製作-丙級
技檢◆製茶技術-丙級
人字臂起重桿操作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統計:抽樣方法與迴歸分析#141892(9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土木工程:鋼筋混凝土學#141891(9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經建行政、工業行政、農業行政:統計學#141890(8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電信工程:電路學與電子學#141889(9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土木工程:鋼筋混凝土學概要#141888(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化學工程: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分析化學、儀器分析)#141887(11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統計:統計學#141886(10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水利工程:流體力學概要#141885(8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會計:中級會計學#141884(26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統計、經建行政:經濟學#141883(30題)
最新試題
80.有關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作業風險,可藉由下列何項措施予以降低? (A)徵取擔保品 (B)加強內部控制 (C)對客戶辦理徵信調查 (D)對交易對手訂定信用額度
79.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視持有交易部位多寡與市場變動情形,採即時或依每日市價為原則,並應至少多久評估 一次? (A)每日一次 (B)每週一次 (C)隔週一次 (D)每月一次
78.依「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規定,經核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銀行,其最近 一季底逾期放款比率高於多少時,所辦理之衍生性金融商品,應以避險目的為限? (A) 3% (B) 5% (C) 6% (D) 9%
最新申論題
第二部分:公文(30 分)。題 目:公路總局為加強便民服務,擬規劃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及中部、南部訓練中心試辦汽車駕駛人路考考照業務,請試擬公路總局函所屬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請速擬訂具體實施辦法,並報局核備。
第一部分:論文(70 分;請抄論文題目,文言白話不拘)。題 目:談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
第二部分:公文(30 分)。題 目:試擬公路總局函所屬各區監理所及公路人員訓練所函:鑑於政府開放陸客來台觀光後,遊覽車事故頻傳,請各區監理所、公路人員訓練所加強遊覽車司機之再教育,以保乘客生命財產之安全並維護國家形象。
最新課程
測試用
講師:
tina
簡介:
國中會考國文命題 1 2 3 4 5
國中數學(練習用)
講師:
tina
簡介:
國中會考數學練習
123
講師:
1
簡介:
123
最新主題筆記
民法 編債 第 381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一 節 買賣
描述:
買賣費用由買受人支出者,買回人應與買回價金連同償還之。 買回之費用,由買回人負擔。
民法 編債 第 382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一 節 買賣
描述:
買受人為改良標的物所支出之費用及其他有益費用,而增加價值者,買回人應償還之。但以現存之增價額為限。
民法 編債 第 383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一 節 買賣
描述:
買受人對於買回人,負交付標的物及其附屬物之義務。 買受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交付標的物或標的...
最新討論
28.透過教育,使每個人有同等的學習機會,不僅能珍惜自己族群的文化,也能欣賞並重視不同族群文化,是何種教育理念? (A)理性主義教育的理念 (B)世界主義教育的理念 (C)多元文化教育的理念 (D)後福特主義教育的理念
下列哪一種教育哲學派別主張閱讀經典名著? (A)自然主義 (B)實用主義 (C)觀念主義 (D)永恆主義。
80 社區衛生護理師在教導民眾預防慢性腎臟病的方法,下列何者正確? (A)減少飲水量,以避免對腎臟的負荷(B)儘量採用低蛋白飲食,以減少對腎臟的負荷(C)定期接受血壓、血糖、肌肝酸與蛋白尿的檢查(D)按時服用藥物改善腎臟功能
5. 社區衛生護理師在教導民眾預防慢性腎臟病的方法,下列 何者正確? (A)減少飲水量,以避免對腎臟的負荷。 (B)儘量採用低蛋白飲食,以減少對腎臟的負荷。 (C)定期接受血壓、血糖、肌肝酸與蛋白尿的檢查。 (D)按時服用藥物改善腎臟功能。
50 下列何者不是慢性腎臟病的危險因子? (A)血糖高 (B)尿酸高 (C)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高 (D)血壓高
39 關於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變期間停止進行,自停止終竣時起,其期間更始進行 (B)續行訴訟而再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者,以 1 次為限 (C)當事人自陳明合意停止時起,如於 4 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裁定駁回其訴 (D)當事人之合意停止,得由一造向受訴法院或受命法官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