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高中(學測,分科)◆英文
高中分科◆地理
高中(學測,分科)◆歷史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各類科:國文(作文)#145795(2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園藝:園藝作物育種學與園藝作物生理學#145794(8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動物技術:畜產品加工與利用#145793(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養殖技術:養殖遺傳育種學研究#145792(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水產資源:水產資源學特論#145791(12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水產資源:漁業技術研究#145790(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都市計畫技術:國土、區域與都市空間資訊理論與實務#145789(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養殖技術:養殖環境學研究#145788(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食品衛生行政:食品科學與加工學研究#145787(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二級_養殖技術:水產養殖學特論#145786(4題)
最新試題
15. ( )聯合式合作社係指至少由幾個合作社所組成規模較大之合作社,對所屬之合作社有輔導及監督之責?(A)2 個。(B)3 個。(C)5 個。(D)10 個。
14. ( )以下有關合作社的法定提撥哪一項有錯?(A)公基金至多為 10%。(B)理、監事及職員酬勞金至多為 10%。(C)公益金至多為 10%。(D)社員分配金為合作社結餘的 75%。
13. ( )聯合國大會為提高全世界認識合作社的力量,並籲請各會員國發展「合作社的創業生態系統」,鼓勵各國政府制訂穩定政策、法律和法規來促進合作社發展,故訂定哪一年為第二個「國際合作社年」?(A)2022。(B)2023。(C)2024。(D)2025。
最新申論題
2. 何謂消費合作?組成消費合作社對一般民眾有何效用?試述消費合作社在台灣所能發揮之社會經濟功能為何?
四、申論題(共 2 題,每題 15 分,共計 30 分) 1. 試說明雷發巽(Friedrich Wilhelm Raiffeisen)之合作理念為何?當時如何推動合作運動?其對近代合作事業發展最大的影響為何?
2. 請問合作社與公司這兩種類型的組織在運作有何差異?請簡要舉出三點不同之處。
最新課程
考衝班-國營事業必考英文專班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國營事業必考英文,助你更祝你金榜題名。 #國營 #國營事業 #考試 #國營考試
數學-國中小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高中數學,幫助你學習數學課程,拿好分數。
教育學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教育學
最新主題筆記
第31條
課程:
【國考助手】2025警察法規(下冊):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
章節:
行政執行法第三章: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 §27~§35
描述:
第31條(連續處怠金之要件及程序)
第32條
課程:
【國考助手】2025警察法規(下冊):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
章節:
行政執行法第三章: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 §27~§35
描述:
第32條(直接強制之執行要件)
第33條
課程:
【國考助手】2025警察法規(下冊):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
章節:
行政執行法第三章: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 §27~§35
描述:
第33條(物之交付義務之強制執行)
最新討論
3 菸酒稅法第 21 條原規定:「本法施行前專賣之米酒,應依原專賣價格出售。超過原專賣價格出售者,應處每瓶新臺幣 2 千元之罰鍰。」就此,司法院釋字第 641 號解釋宣告該條文違憲,其主要理由是違反下列何種憲法 原則? (A)比例原則 (B)法律保留原則 (C)平等原則 (D)不溯及既往原則
61. 義式咖啡機開啟加熱後,將兩邊蒸氣管開關開啟,進入等待加熱階段,此作法主要目的是為了 (A)提醒自己咖啡機可以用了 (B)純粹是工作習慣動作(C)將咖啡機內水氣排擠出來,增加加熱效率 (D)測試咖啡機溫度 。
62. 一般義式咖啡機加熱至工作壓力區時,壓力表正常會上升到 (A)綠色區塊(B)紅色區塊 (C)咖啡色區塊 (D)紫色區塊 。
3. A 公司向 B 公司購買一批商品供後續銷售之用,雙方商定該批商品之交貨方式為目的地交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A 公司負擔該批商品之運費,並認列為進貨成本 (B) A 公司負擔該批商品之運費,並認列為營業費用 (C) B 公司負擔該批商品之運費,並認列為銷貨成本 (D) B 公司負擔該批商品之運費,並認列為營業費用
7. 懷孕青少女的健康危險因子「不包括」下列何者? (A)有較高早產的危險性 (B)可能伴有抽菸、喝酒等行為 (C)較晚開始接受產檢 (D)孕期體重增加太多
一、某甲於某日將其價值重大之限量勞力士名錶,借給好友某乙參加一場名流晚宴。晚宴結束後,某乙遲遲不肯還錶。某甲忍無可忍,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乙「返還該限量勞力士名錶」。假設本件由合議庭審理,為整理事實與爭點,受命法官進行準備程序,於準備程序時,某乙當庭承認:「法官,某甲說的都是真的……那隻錶確實是某甲借給我的,我有義務還他,我同意某甲的訴求,我願意全部認輸」,法官肯定某乙之誠實面對,並由書記官將某乙話語記明於筆錄中。幾週後,法院召開言詞辯論期日,但某乙竟然徹底神隱而未出庭,某甲乃向法官主張:「法官,你看!上次某乙在準備程序都已經親口認輸了,現在他又不出庭,你應該可以直接根據他上次的認輸,判他敗訴,叫他還我錶吧?」試問:某甲之主張,是否可採?請詳述理由。(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