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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價值澄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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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澄清法是由雷斯(L.Raths)、哈明(M.Harmin)和西蒙(S.B.Simon)等三人於1966年所出版的「價值與教學」一書中所倡導,1978年又出了第二版,成為價值澄清法的經典之作。價值澄清(Values Clarification)趨勢是目前道德教育的主流,在價值澄清的過程中,學習者可以澄清自己的價值觀,了解別人的價值觀,並在充滿價值衝突的情境中,作出正確的價值判斷。 這個過程包括以下幾個階段(Raths et al..,1966): 1.選擇。選擇自己視為有價值的事物,其步驟有三: (1) 自由的選擇。 (2) 從許多選項中來選擇。 (3) 對每一個選項的結果都深思熟慮後,才選擇。 2.珍視。珍惜自己所做的選擇,接下來的步驟是: (1)珍惜並喜歡自己所做的選擇。 (2)具有足夠的意願向別人肯定自己所做的選擇。 3.行動。最後是將自己的價值觀付諸行動,並表現出來: (1)用自己的選擇付諸行動。 (1)在生活之中重覆行動。 而在價值澄清的過程中,學習者會經歷四個時期: 1.了解期: 在價值澄清的初期,教師可以提供一些圖表、統計圖表、詩文、漫畫等資料,鼓勵學習生發表自己的看法。在了解期裡,學習者可運用各種敘述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意見。 2.關聯期: 在關聯期中,學習者要把了解期時所學到的概念,與正在學習的概念聯想在一起,進而澄清兩者之間的關係。 3.評價期: 在評價期時,學習者的理念與感情必須表露出來,將自我的喜好、判斷、假設、理由、情緒等完全披露。 4.反省期: 反省期將鼓勵學習者去反省自己如何去了解、思考與感覺、提供省思的機會,讓學習者回顧自己的價值判斷的過程。 總而言之,在一連串摸索與選擇的過程之中,學習者能夠經由價值澄清的訓練,認識主觀的自己,將能在面對困難的抉擇之際,作出忠於自己理念的決定。 http://tw.myblog.yahoo.com/nicole_lhw/article?mid=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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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價值澄清法價值與教學哈明西蒙雷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