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現象學
一、現象學的意義 廣義的現象學指的是現象或表象的學問。對象是在意識中顯示自己。 狹義的現象學指的是在意識中顯示自己的現象的有關學問。 現象學由胡塞爾所創的哲學學派,胡賽爾的現象學是對意識本質的研究,是一種呈現事物本質的方法學。 二、現象學的思想重點 (一)存而不論 事物的真實意義,不應由人類對其下判斷,應讓事務本質呈現它自己(也就是不要用哲學的臆測或是科學的推論)。 (二)意向性 意向乃由能思的主體出發(主觀) ,而將思考指向所思(客觀)。在此能思與所思的結合促成主客體間密切聯繫在一起。 (三)本質直覺 主體必需不斷反省自我超越,以觀照事物本質,以了解事物、真相,是以,注重當下現今的生活而非過去,靠自己觀察以發明原理原則。 三、對教育啟示 (一)教育目的 1.強調個體意識不會因循苟且,養成創造革新事物的能力。 2.重視個體不受外在原則原理影響,養成獨立思考判斷之能力。 (二)教育內容 1.重視人文學科學習,促進個體潛能,具有自由思考與創造的機會。 2.重視社會學科的學習,社會現象能深入了解,促進批判思考能力的養成。
關鍵字:
現象學、
、
存而不論、
意向性、
本質直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