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均權制度
均權制度→就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權限的劃分以事權事務之性質為對象,使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得到合理解決。 其優點為:防止中央的獨裁專制與地方分裂割據。 權能區分→就是「人民有權,政府有能」各有歸屬。各有作用,並能互相調劑,不相衝突。 政治的權力,可分為兩種 一種是政權,就是人民管理政府的權 一種是治權,就是政府替人民辦事的權。前者屬人民權,後者屬政府權,兩者應有所區分,並相互配合。 人民的政權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 治權則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權。 權能區分 人民與政府 權<<<======人民有權 能<<<======政府有能 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劃分依據均權制度的原則,當有爭議時,則應由立法院解決之。 參4 https://docs.google.com/viewer?a=v&q=cache:2iHaAYHblfoJ:fju.lawbank.com.tw/file/d21.doc+%E5%9C%B0%E6%96%B9%E5%88%86%E6%AC%8A+%E6%B3%95%E5%BE%8B%E5%85%88%E5%8D%A0%E7%90%86%E8%AB%96&hl=zh-TW&gl=tw&pid=bl&srcid=ADGEESjX9WG-7WK_D5vSV7aC9p98nuqSoSfyM19szikVDEdBnwwe4273FYTJdownWmW2kUD0l8D9vxvMR1otOPPiDSaSmgzqnDNG8yw5t9a6VuQdY1MyWPjrfdklJKUc2wcEJFQ5Ec2B&sig=AHIEtbQZt0GNH5jUD6isaN0blGAqAqCAWA
關鍵字:
均權制度、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劃分、
權能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