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創造力與能力之間的關係
能力是直接影響活動效率,保證人順利完成某種活動所必須的個性心理特徵。 智力是一種偏重於認識方面的能力,智力是使人能順利的從事某種活動所必須的各種認識能力的有機結合, 其中抽象邏輯思維能力是智力的核心。創造力是一種獨特的解決問題的能力,其獨特之處在於創造新穎、 恰當和高質量的能力,智力和創造力的關係密切,可以將創造力看成智力的一種特殊形勢。 在一定範圍內,智力的分數和創造力之間成正相關,但智力分數超出某一水平(大約120)後, 智力分數和創造力分數就不再相關了。 在不同的領域,智力和創造力的關係有所不同,即使只從測驗得分看,智力和創造力之間也並非簡單的線性函數關係。 創造力與智力的關係:推孟、吉爾福特、托蘭斯等人分別做過大規模的研究得出如下結果: ⑴低智力者難以有創造性。 ⑵創造力高的人智商多在100-130之間;⑶智力高的人未必都有高創造力。 所得結論:智力是創造力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 至於創造力與能力之間的關係沒有相關專業的表述,我們大多數認為創造力是能力的一個..
關鍵字:
創造力、
抽象邏輯思維能力、
智力、
智商、
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