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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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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不尊重國家元首要轉學? 教育部長:儘速處理

發表于: 2013/09/25


過去在戒嚴時期,各校都會規定學生必須尊重國家元首,不可以有顛覆政府的思想,但戒嚴至今台灣已經邁向民主化,卻還是有學校把這些規定納入校規,甚至違反就要強迫轉學或開除學籍,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會儘速要求相關學校處理。(陳葦庭報導)


立委陳歐珀二十五號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中提出,在民主憲政的時代,還是有許多學校將「必須尊重國家元首」、「不可以有顛覆政府思想」的條文納入校規中,不僅不合時宜,也違反我國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意見自由。


他點名兩所公立高中、一所私立大學和一所私立中學國中部,指出這些學校的校規中明訂故意不尊重國家元首必須轉學,聚眾抗議要被記大過,有發表危害國家顛覆政府的言行思想就要開除學籍等規定,要求教育部全面徹查全國學校,避免對學生權益受損,也導正這樣的風氣。


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回應,憲法是位階最高的法律,任何法律和命令都不能牴觸,校規當然也不能違背憲法,他說:「所有的校規應該合乎法律規定跟憲法,這是基本的,所以在這個基準我們會請他們解釋一下看有沒有這個問題,並且作檢討。」


他也承諾,教育部會積極清查,並要求在一個月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