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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反毒不力 老師將被記過
發表于: 2013/08/19
作者: 林志成、蕭承訓╱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1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志成、蕭承訓╱台北報導】
為推動反毒,教育部訂定「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獎懲標準」,未落實對特定學生辦理尿液檢驗的學校老師或行政人員,將被記大過懲處。過去教育部以獎勵方式鼓勵學校推動反毒,現在首度「蘿蔔」與「棍棒」齊下,要讓毒品在校園消失。
根據規定,校園必須強制驗尿的對象,包括有吸毒前科、中輟且行為偏差、有吸毒嫌疑及校車駕駛等4類。學生若被警察機關查獲吸毒,學校必須強制進行春暉輔導3個月。但過去學校未落實這些規定也不會被懲處,造成校園反毒績效不明顯。
教育部正研擬「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獎懲基準」,未落實特定人員清查或辦理尿液採驗工作,怠忽職守,造成不良後果者,記大過;未依規定建立特定人員名冊者,記小過。一旦導師、教官或行政人員被記大過,就失去晉級機會,退休前至少損失40萬元到60萬元薪俸。
「新規定不恰當,造成第一線老師及行政人員極大壓力。」新北市新北高工老師黃耀南說,老師懷疑學生吸毒,逕行送尿液檢驗,若是誤判,可能被家長責備,甚至被列為不適任教師。教育部有義務訂出老師及行政人員的權利與義務,確保校園安寧。
少年毒品問題的確嚴重,刑事局昨天指出,暑假迄今,全國查獲販毒給少年的案件為71件110人,其中絕大多數是K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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