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且擁有VIP』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Allen Lai
大一上
阿摩第 4 期
19865枚
打氣
送VIP
+好友
◄ 返回列表
發帖
回覆
2
人
【國內】白手套咬趙藤雄:行賄不止1600萬
發表于: 2014/06/04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凌晨調查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和副總魏春雄羈押案,發現趙雖坦承行賄一千六百萬元,但與白手套蔡仁惠「幫趙藤雄行賄金額不只一千六百萬元」的供述有出入,因而認定趙、魏兩人對賄款仍有隱瞞,恐另涉其他行賄案件,仍裁定羈押。
高院質疑,趙藤雄指示下屬銷毀公司資料,涉嫌滅證。合議庭指出,遠雄六月一日上午原本打算將公司尚在「保存期限內」的重要傳票、會計等資料,送交桃園正光隆機密文件銷毀公司銷毀,廉政署及時攔截查扣。遠雄公司正值敏感時刻,在保存期限內的重要資料,照理應依法保存,若非高階主管指示,一般員工豈能擅自決定?
合議庭表示,當詢問趙藤雄、魏春雄「為何送請銷毀」、「何人決定銷毀」,二人無法明確回答;依經驗推認,遠雄公司異常將資料送交銷毀,是由趙藤雄下令湮滅證據。
此外,經手賄款的同案被告台北科大前教授蔡仁惠在台北地院訊問時供稱,他替趙藤雄行賄的金額不只一千六百萬元,尚有其他人曾經期約收受賄款。不過趙藤雄卻堅稱,他只行賄一千六百萬元,沒有更多。
合議庭比對雙方供詞認為,趙藤雄、魏春雄恐還涉及「他案或與案情關係重大的賄款情事」,在檢方偵查釐清之前,二人恐有與其他共同被告串證、滅證之虞,羈押禁見是保全程序的「最後手段」。
趙、魏依法不得對羈押案再提抗告,兩人確定遭羈押;檢方羈押期限一次為兩個月,得延押一次,共四個月。
撈起F16推進器 台製探勘船美軍驚嘆
趙藤雄禁見 家人送衣藥書
政院拍板電動車免牌照稅延長3年 扶植新能源車發展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