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鑑於近幾年第一次護理師高考及格率偏低,也是造成護理人員不足的原因之一,考選部計畫修改相關考試規則,讓護理師的及格標準,由現行的60分及格,修改為如果該次考試及格人數未達全程到考人數16%時,得以全程到考人數16%為及格,但及格總成績不得低於55分。
考選部日前將這項修正,送交考試院院會審查,考試院意見認為,護理師及格方式,一方面要維持及格人數的穩定,也要同時兼顧及格人員素質,以保障人民生命及身體健康,因此院會決議。將全案交付小組審查。
考選部在5月間,曾預公告這項修法方向,當時的及格分數下限為50分,引起不少反對意見,質疑分數偏低,擔心降低護理師素質,恐損及傷病患者的照護品質。
考選部在接獲外界的意見後,經內部討論,擬將及格方式修正為,以全程到考百分比錄取時,及格率不可以超過過去十年,每年第一次考試及格率的平均值(92-101年護理師第一次及格率平均值為14.71%)。
在錄取總成績下限部分,考選部參考了以往考試的及格情形,總成績不低於55分,就可以達到改以及格率變動的情形。民國98年第一次護理考試,及格率只有2.76%,為歷來最低,如果將及格率提高到16%,最低及格分數正好是55分。
考選部指出,這項及格方式的改變的法律依據,是今年一月新修正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的及格方式,可以採用科別及格、總成績及格及各類科全程到考人數一定比例及格三種,增訂及格標準可選擇採行一種或多種併用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