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 – 2013年7月24日 上午9:30
記者陳思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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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日前獲家長陳情,自己的兒子去超商購物,準備用贈送的點數來換取公仔,沒想到最後超商卻以活動為由告知無法領取,對此台北市消保官認定,統一集團旗下的7net,已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簡余晏指出,統一旗下的7net日前推出消費滿1100點送哆啦A夢時光機公仔活動,當時投訴人兒子單筆消費1197元,隨後獲得一組公仔對換序號,超商並告知他需於7月16日以前兌換,逾期視為放棄。
不過在活動期間,投訴人兒子在活動期間,始終沒有收到通知,最後一直到活動結束後,才發現自己電子信箱內收到一組序號通知,原本他以為能如願領取公仔,沒想到前往超商領取時,門市告訴他活動已經結束、無法領取。
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判定,7net已違反承攬契約《民法》第227條第1項,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另有《消保法》第四條,未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第二十二條,未確保廣告內容真實。陳信誠強調,已通知統一集團進行改正,否則得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可連續處罰。
簡余晏表示,集團推出兌換活動吸引消費者,就應該遵守遊戲規則,即使檔期已過,也可以贈送該期的贈品做一個補償,不應該連這種小事情也要為難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