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劃分為省及直轄市,其第 18 條規定直轄市自治事項、第 26 條規定自治條例及第 27
條規定自治規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直轄市公職人員選舉,由中央辦理
(B)直轄市自治規則,除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函報行政院備查
(C)直轄市不得舉債,公共債務屬財政部職掌
(D)直轄市法規不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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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69), B(4421), C(230), D(106), E(1) #570218
統計: A(1769), B(4421), C(230), D(106), E(1) #570218
詳解 (共 10 筆)
#82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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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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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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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律授權 |
函報 |
中央主管機關 |
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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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定職權 |
函送 |
上級政府 |
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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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治條例授權 |
函送 |
地方立法機關 |
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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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819874
(A)直轄市公職人員選舉,由直轄市選舉委員會辦理
89
4
#874830
原地方制制法§27條: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訂定之自治規則,除法律或自制條例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依下列規定分別函報有關機關備查:
一、其屬法律授權訂定者,函報各該法律所訂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二、其屬依法定職權或自制條例授權訂定者,分別函報上級政府及各該地方立法機關備查或查照
103年新修地方制度法§27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自治規則,除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訂定之自治規則,除法律或自制條例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依下列規定分別函報有關機關備查:
一、其屬法律授權訂定者,函報各該法律所訂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二、其屬依法定職權或自制條例授權訂定者,分別函報上級政府及各該地方立法機關備查或查照
103年新修地方制度法§27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自治規則,除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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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61195
A)選罷法第7條
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市)長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B)地制法第27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自治規則,除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C)地制法第18條
下列各款為直轄市自治事項:
二、關於財政事項如下:
(三) 直轄市公共債務。
D)地制法第26條
直轄市法規、縣 (市) 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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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54303
陳傑老師說新的地方制度法§27已經把函送機關全部統一了
正確應為"直轄市自治規則,其屬法律授權訂定者,應於發布後函報行政院備查 "才對
故(B)選項有瑕疵,所以這題應該要一律送分
另外, 依照新的地方制度法§27,整理出各種自治規則應函報的機關:
直轄市自治規則→函報行政院備查
縣(市)自治規則→ 函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鄉(鎮、市)自治規則→函報縣政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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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56867
對,除非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所訂定某自治規則的母法)有特別規定之外,直轄市要報行政院備查。另外直轄市長選舉是直轄市選舉委員會在中選會監督下辦理,所以中選會指揮監督,真正在辦的是直轄市選舉委員會,故(A)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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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23147
直轄市送行政院
縣市送中央主管機關
鄉鎮市送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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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807261
A還可以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條「公職人員選舉,中央、直轄市、縣(市)各設選舉委員會辦理。」可見鄉鎮市不能辦選舉。
C還可以看地方制度法68條「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可見鄉鎮市不能發行公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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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56653
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條
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市)長選舉,由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
所以(A)應該是對的??
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市)長選舉,由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
所以(A)應該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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