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下列有關訴願法送達之敘述,何者錯誤?
(A)對於無訴願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法定代理人為之;未經陳明法定代理人者,訴願管轄機關應查明其法
定代理人後,向其法定代理人為送達,不得向該無訴願能力人為送達
(B)訴願代理人除受送達之權限受有限制者外,送達應向該代理人為之。但受理訴願機關認為必要時,得送達
於訴願人或參加人本人
(C)對於法人或非法人之團體為送達者,應向其代表人或管理人為之
(D)對於在中華民國有事務所或營業所之外國法人或團體為送達者,應向其在中華民國之代表人或管理人為之。
其代表人或管理人有二人以上者,送達得僅向其中一人為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16), B(154), C(26), D(522), E(0) #1648188
統計: A(1616), B(154), C(26), D(522), E(0) #1648188
詳解 (共 6 筆)
#5931183
(A) 對於無訴願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法定代理人為之;未經陳明法定代理人者,訴願管轄機關應查明其法定代理人後,向其法定代理人為送達,不得向該無訴願能力人為送達
訴願法第44條第1項
對於無訴願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法定代理人為之;未經陳明法定代理人者,得向該無訴願能力人為送達。
13
0
#2671064
訴願法第44條
5
0
#3446278
訴願法44.45條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