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我國政府在最新修訂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明文規定,各級教育人員若知悉校內身心 障礙學生有遭受遺棄、身心虐待或受利用從事不正當或犯罪行為時,應立即向縣(市)主管機 關通報,其通報時限為何?
(A)發現後一小時內
(B)發現後十二小時內
(C)發現後二十四小 時內
(D)發現後七十二小時內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 B(34), C(1421), D(19), E(0) #83446

詳解 (共 1 筆)

#3024894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75條

對身心障礙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限制其自由。

四、留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身心障礙者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五、利用身心障礙者行乞或供人參觀。

六、強迫或誘騙身心障礙者結婚。

七、其他對身心障礙者或利用身心障礙者為犯罪或不正當之行為。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76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警察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

行身心障礙服務業務人員,知悉身心障礙者有前條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立

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