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據地方制度法關於自治組織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A)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B)直轄市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十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人
(C)直轄市總預算案,直轄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送達直轄市議會;縣市、鄉鎮市總預算案,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送達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
(D)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會議,除每屆成立大會外,定期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8), B(409), C(177), D(166), E(0) #1525594

詳解 (共 4 筆)

#1633972

地方制度法第33條規定:直轄市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 

45
0
#3350199
直轄市議員名額(*不包含原住民名額) ...
(共 58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6396005
二刷
這題很靠北
記憶點就55/62/直轄市/原住民
2
0
#1627214
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