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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2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憲法與行政法#37792
科目:
憲法與行政法 |
年份:
102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9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憲法與行政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9)
⑴中小學教師的專業自主權,是否為憲法上所保障的基本權利?與大學教師的講學 自由,在憲法上的保障有何不同?(20 分)
⑵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54 條第 2 項第 1 款一致性地禁止中小學與大學教師罷教,涉 及中小學與大學教師何種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其規定是否合憲?(30 分)
⑴此汽車委託檢驗合約書之法律性質為何?(10 分)
⑵甲如不服違規登記及減少車輛檢驗數之通知,得否提起訴願?(20 分)
⑶如甲拒不繳納 8 萬元之違約金,乙得否逕行將之移送行政執行?(20 分)
⑴有關乙之行為,其法律性質為何?若遊民甲不服乙之行為,應如何提起法律上救 濟?又乙之行為干預甲憲法上何項基本人權之保障?(30 分)
⑵若該管轄警察局對遊民採取管束措施,該措施是否符合管束之法律要件?又採取 該措施,應否遵守憲法第 8 條之程序?(20 分)
⑴環保署對 A 縣政府科以超過水污染防治法第 40 條第 1 項之法定罰鍰最高額之處 罰,是否於法有據?(25 分)
⑵ A 縣政府主張,其對於該縣境內車輛怠速之處罰,係依據地方制度法第 19 條第 9 款「縣(市)環境保護」之規定,應屬地方自治事項,為維護該縣之空氣品質,自 得訂定更嚴格的標準。則 A 縣政府若針對該函告不服,應如何進行司法救濟?又 其主張是否有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