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專技◆會計◆公司法
> 108年 - 108 地方特考_商業行政_三等:公司法#81570
108年 - 108 地方特考_商業行政_三等:公司法#81570
科目:
專技◆會計◆公司法 |
年份:
108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專技◆會計◆公司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何謂公司社會責任?公司是否應負社會責任?請依我國公司法附理由 詳述。(25 分)
二、甲因為看好 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A 公司)獲利穩定,於半年前買 入 A 公司百分之一的股份,並打算競選董事,甲發現 A 公司並未採董事 候選人提名制度,遂擬於當年度股東常會提案採行董事候選人提名制 度,但遭 A 公司董事會拒絕列入議案,甲遂於當年度股東常會中提出採 行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之臨時動議,股東會主席為 A 公司董事長乙並未 理會甲提出的臨時動議,即宣布散會,甲於現場大聲抗議後失望離開會 場。試問:A 公司董事會與董事長乙是否違反公司法?請附理由詳述。 (25 分)
三、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A 公司)董事長甲與董事乙不合,甲得知乙 當選 B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B 公司)董事,乙須經 A 公司股東會 決議解除競業禁止限制,始能就任 B 公司董事,甲以故意不召開董事會 來拖延 A 公司股東會的召開,試問:乙是否得依公司法規定有所主張? 請附理由詳述。(25 分)
四、甲與乙二人分別持有 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A 公司)各 30%之股 份,甲與乙約定彼此相互支持對方推出之董事人選,共同掌控 A 公司之 經營權,甲乙二人多年來合作愉快,但是於某屆股東會選任董事時,甲 方的董事人選意外落選,甲指責乙違反約定,董事選舉無效,應另行召 開股東會選任董事,於新任董事就職前,由原董事續任。試問:甲的主 張是否有理由?請依我國公司法附理由詳述。(25 分)
相關試卷
109年 - 109 高等考試_三級_公平交易管理、商業行政:公司法#88398
109年 · #88398
105年 - 105年地方三等-公司法#58463
105年 · #58463
105年 - 105年高等三級暨普通考高考三級公司法 #54023
105年 · #54023
105年 - 105年鐵路人員高員三級公司法#53409
105年 · #53409
104年 - 104年地方三等-公司法#35011
104年 · #35011
104年 - 104年升官等、10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104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104年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公務薦任_商業行政#29832
104年 · #29832
104年 - 104年高等三級暨普通考高考三級_商業行政#29111
104年 · #29111
104年 - 104年高員三級鐵路人員_會計 公司法#22576
104年 · #22576
103年 - 103年警察人員、103年一般警察人員、103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高員三級_會計#32129
103年 · #32129
103年 - 103年地方考三等_商業行政#30810
103年 · #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