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國營事業◆1.刑法 2.刑事訴訟法
1. 甲偷接路燈電線供自己店內用電,請問甲成立何罪? (A)刑法第320條竊盜罪 (C)刑法第339條詐欺取財罪 (B)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 (D)不成立犯罪,只能對甲處以行政罰。
2. 我國刑事訴訟制度採三級三審,下列案件,何者的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 (A)續職罪 (B)強盜殺人罪 (C) 內亂罪 (D)海盜罪,
3. 甲偷乙之機車,乙沒追到,第二天乙發現甲,將其打傷奪回機車。 (A)乙得主張正當防衛,阻卻違法(B)乙得主張緊急避難,阻卻違法 (C)乙成立強盜罪(D)乙成立普通傷害罪
4. 公務員成立賄賂罪 (A)必須有拿錢的行為才成立(B)必須拿錢到手後才成立 (C)只要與對方有約定送錢的行為就成立(D)必須拿到錢,而且完成違背職務之行為才成立
5. 羈押被告,應用押票。押票,由誰簽名? (A)檢察官 (B)法官(C)警察(D)警察局長
6. 公務員收取回扣的行為是犯? (A)侵占罪 (B)詐欺取財罪 (C)公務員圖利罪 (D)妨害公務罪
7. 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何者文書,通知犯罪嫌疑人 到場詢問? (A)拘票 (B)通知書 (C)傳票 (D)搜索票
8. 刑法修正後將行為後法律有變更如何適用法律,從「從新從輕」原則改採「從舊從輕」原則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雖然說優先適用「行為時法」,惟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其實是優先適用最有 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B)性侵害強制治療之處分適用裁判時法 (C)刑法第2條第1項所稱「法律」,包括實體法及程序法在內。 (D)行為時之法律無處罰之規定,依刑法第2條第1項比較新舊法,適用舊法。
9.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不得 (A)拘提 (B)科以罰金 (C)科以罰 (D)再傳喚
10.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故意犯續職罪以外的其他犯罪,其處罰 (A)與一般人的處罰相同 (B)減輕其刑 (C)加重其刑 (D)不加重,但予以降級
11. 各種法律當中,處罰最嚴厲的是 (A)民法 (B)行政法(C)憲法(D)刑法
12. 下列有關證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A)證人為醫師,就其因業務所知悉有關他人秘密之事項受訊問者,不得令其具結。 (B)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證言者,得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緩。 (C)證人未滿十六歲者得拒絕證言。 (D)證人只要不到場者,即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緩,並得拘提之。
13. 下列有關刑法第131 條圖利罪之敘述,何者正確? (A)本罪之行為主體為公務員或仲裁人 (B)主觀上須明知違背法令(C)包括圖利自己、他人及國庫。 (D)本罪為危險犯
14. 甲在國外因殺人未遂經判刑十年,服刑期滿後被遣送回我國,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有一事不再理之適用 (B)如有新事實、新證據還可以再起訴。 (C)我國法院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 (D)甲有個人刑罰免除事由,不再適用我國刑法
15. 甲為高雄人,在基隆夜市因細故將設籍宜蘭之乙打成重傷,連夜跑至桃園投靠親戚,二日後 被逮補。請問下列哪一個法院無管轄權? (A)高雄法院(B)基隆法院 (C)宜蘭法院 (D)桃園法院
16. 下列何人有告訴權: (A)犯罪之被害人 (B)檢察官(C)警察(D)法官
17. 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在何種情況下得對同一案件再行起訴? (A)所憑之證物已遺失(B)因證人死亡,無法確信所憑之證言是否真實。(C)所憑之法院判決已經確定裁判變更 (D)為不起訴之檢察官因其他案件受懲戒處分停職
18. 公務員對於職務上發給之款項、物品,明知應發給而抑留不發或剋扣者,成立 (A)受賄罪(B)違法抑留或剋扣款物罪 (C)違法徵收租稅罪(D)強制罪
19. 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但下列情形 何者例外? (A)因生病無法出庭作證 (C)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 (B)於審判外向法官所為之陳述 (D)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
20. 下列有關認罪協商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A)須於起訴前聲請 (B)於法庭內進行協商 (C)被告願受科刑之範圍或願意接受緩刑之宣告,應得被害人之同意。 (D)所犯之罪非屬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
二、簡答題:
1.「無罪推定」為刑事訴訟法的重要原則之一,例如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 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試問:此原則的意義與目的為何?
2. 罪刑法定原則的意義內涵為何?
3. 甲持偽造之A公司董事會會議紀錄,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公司負責人變更登記,請問甲之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4. 甲騎機車不慎撞傷乙,乙向檢察官提出傷害告訴。檢察官以甲犯罪輕微,對甲為緩起訴處分 ,是否適法?又乙如果對該處分不服,試問乙得如何請求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