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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
> 97年 - 097年地方3等_地政#32239
97年 - 097年地方3等_地政#32239
科目:
土地政策 |
年份:
97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土地政策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土地政策為公共政策之一環,共享重要的理論及觀念,由於公共政策是為了要解決社 會的問題,因此,就必須先瞭解所處理的「問題」特質。請問,公共政策所處理的問 題與自然科學所處理的問題,其本質上的差異為何?公共政策所處理的「問題」具有 什麼特質?為何有研究者指稱社會問題是經由建構而來?(25 分)
二、土地徵收係國家基於公共利益,為取得興辦公益事業所需用之土地,依法律規定行 使國家公權力,剝奪私有土地權利,以利公共事業之進行。「土地徵收條例」第 1 條第 1 項也開宗明義指出,「為實施土地徵收,促進土地利用,增進公共利益,保 障私人財產,特制定本條例。」由此可知公共利益為構成土地徵收的基本要件。請 問,公共利益應該要如何來界定?「土地徵收條例」中又是經由何種機制來界定公 共利益?(25 分)
三、私有化政策(如 BOT 計畫)已經成為目前政府施政的一大特點,為了讓私部門能 夠獲得足夠的財務來源,「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 27 條規定了附屬事業之 開發與經營,該條文第 1 項內容為:「主辦機關為有效利用公共建設所需用地,得 協調內政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調整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或非都市土地 使用管制後,開發、興建供該公共建設之附屬事業使用。」試請就此條文評論之。 (25 分)
四、為了解決經濟成長與環保抗爭二者之間的衝突,我國引進了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根 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的規定,有所謂的第一及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之辦理,請 問其分別之意涵為何?目前許多重要的土地開發案件皆必須經過環境影響評估的審 查,可是激烈的環保抗爭運動卻沒有因此而消失,請問我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基本 的結構缺陷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