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立法院審議法律案程序中一讀會的進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
(B)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得於一讀會時經大體討論後,議決不予審議
(C)政府機關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然後提報院會朗讀標題
(D)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然後提報院會朗讀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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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6), B(2500), C(550), D(496), E(0) #365014

詳解 (共 10 筆)

#436328


議案審議

7 條 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

 

8 條 第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

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但有出席委員提議,二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逕付二讀。

立法委員提出之其他議案,於朗讀標題後,得由提案人說明其旨趣,經大體討論,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9 條 第二讀會,於討論各委員會審查之議案,或經院會議決不經審查逕付二讀之議案時行之。

第二讀會,應將議案朗讀,依次或逐條提付討論。

第二讀會,得就審查意見或原案要旨,先作廣泛討論。廣泛討論後,如有出席委員提議,1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重付審查或撤銷之。

 

10 條 法律案在第二讀會逐條討論,有一部分已經通過,其餘仍在進行中時,如對本案立法之原旨有異議,由出席委員提議,2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將全案重付審查。但以一次為限。

 

10- 1 條 第二讀會討論各委員會議決不須黨團協商之議案,得經院會同意,不須討論,逕依審查意見處理。

 

11 條 第三讀會,應於第二讀會之下次會議行之。但如有出席委員提議,1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

第三讀會,應將議案全案付表決。

 

12 條 議案於完成二讀前,原提案者得經院會同意後撤回原案。

法律案交付審查後,性質相同者,得為併案審查。

法律案付委經逐條討論後,院會再為併案審查之交付時,審查會對已通過條文,不再討論。

13 條 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 () 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

 

14 立法委員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除依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處理外,審議之程序準用法律案之規定。

 

15 條 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之規定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不經討論,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未獲同意者,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發布緊急命令提交追認時,立法院應即召開臨時會,依前項規定處理。

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立法院應於三日內召開臨時會,並於開議七日內議決,如未獲同意,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依第一項規定處理。

145
9
#476634

立法委員提出之"其他議案",

於朗讀標題後,

得由提案人說明其旨趣,

經大體討論,

"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63
0
#476632

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

應先送"程序委員會",

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

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49
-1
#4580961

(B)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得於一讀會時經大體討論後,議決不予審議

其他議案 

4580961-62619ff028ae2.jpg

19
0
#463919


立法委員提出之其他議案---->可經大體討論,a議決交付審查b.逕付二讀 c.不予審查

 

                           法律案-------->必須經表決通過,得逕付二讀

 

這樣解讀對嗎?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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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3573
(A)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O...
(共 42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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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900
<C>
立法委員提出之其他議案,於朗讀標題後,得由提案人說明其旨趣,經大體討論,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不是法律案,應該是錯在這裡吧
 
不知道理解有無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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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101
補充一下,Zhli Lin 大說的是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9
0
#2212471
應先送"程序委員會"
(共 1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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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066
B是錯在法律案一定審查,其他議案可能可以不予審查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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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560584
未解鎖
(B)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得於一讀會時...
(共 5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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