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紫聯盟"是由國內的弱勢團體所組成,因為認為現行國所得稅的稅制不合理,形同課夫妻稅,遂在2004、2005年發起抗稅運動,請問泛紫聯盟此舉在凸顯下列何者?
(A)契約論
(B)人民主權
(C)公民不服從
(D)統治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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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 B(632), C(2496), D(100), E(0) #399388
統計: A(50), B(632), C(2496), D(100), E(0) #399388
詳解 (共 7 筆)
#571114
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指發現某一條或某部分法律、行政指令是不合理時,主動拒絕遵守政府或強權的若干法律、要求或命令,而不訴諸於暴力,這是非暴力抗議的一項主要策略。據說在最初的含義中,有憐憫的意味,包含了對不同意見的尊重。(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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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568
「公民不服從」簡單來說就是面對一個不合理的法律,民眾基於涉及基本公義和價值而公然去違反法律,並且在受到國家公權力的處罰時,心甘情願的接受。行政院前面的靜坐,最後和平的被抬走,就是一個「公民不服從」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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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094
謝謝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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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223
是不是當年 海協會長陳雲林 來台 很多人在那抗議 一樣的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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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2345
問題他也沒說他不繳啊,抗議歸抗議,集團不繳才是公民不服從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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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841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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