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會議文書」的敘述,何者正確?
(A)「開會通知」全部採個別通知,以免出席人忘記
(B)「會議程序」簡稱「議程」,是會議進行的依據
(C)「會議紀錄」的各個項目不可任意增減
(D)「開會儀式」通常經由主席口呼來引導大會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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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9), B(1300), C(247), D(110), E(0) #330676
統計: A(139), B(1300), C(247), D(110), E(0) #330676
詳解 (共 5 筆)
#606103
顧名思義,「開會通知」用來通知某些會議的參加者關於會議的召開日期、時間、地點,以及需要閱覽和攜帶的文件,通常由主席或者秘書發出。如果是比較大型的會議,還需要列明與會者報到的時間和地點、聯絡人姓名和聯絡方法、交通安排等。「會議程序」也可以稱為「議事日程」,簡稱「議程」,用來列明某次會議將要討論的事項和程序,以便參加者可以事先閱覽有關的文件,作好開會準備;「會議記錄」則用來記錄會議的過程。視乎個別情況,有些機關團體會再根據會議記錄,整理歸納出比較重要的內容,寫成「會議紀要」,供有關人士閱覽。會議紀要也可以用來反映某些會議的主要概況和精神。至於「提案」,是會議成員就個別議題提出的議案,交大會討論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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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502
D應該是司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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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124
「會議紀錄」的各個項目不可任意增減。
如果該項無討論主體是不是可以跳過不寫呢?
例如: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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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273
但是那個議程還是要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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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489
請問C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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