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聽出至少五種樂器的聲音」,此一具體教學目標中少寫了那一個要素?
(A)行為
(B)情境
(C)標準
(D)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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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7), B(7934), C(544), D(347), E(0) #45291

詳解 (共 2 筆)

#328424

教學目標的組成要素

1.對象:通常是指學生 

2.行為:達到目標的具體學習行為,如說出、指出、比較、辨別 

3.結果:學生學習的結果 

4.情境:指表現行為的有關情境或條件

5.標準:評量學習結果的標準

 

◎舉例說明: 學生(對象)能分辨出(行為)校園中(情境)五種以上(標準)的植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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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聽出至少五種樂器的聲音 聽出=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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