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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 - 桃園縣99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專門科目:公民】試題卷#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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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9年 - 桃園縣99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專門科目:公民】試題卷#2358 |
科目:
教甄◆公民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9年 - 桃園縣99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專門科目:公民】試題卷#2358
年份:
99年
科目:
教甄◆公民專業
「補習班老師以一手捏臉頰,另一手打耳光方式體罰學生。學生家長到補習班以相同方式傷害老師,致老師臉部外傷併腦震盪之傷害,家長傷害老師之身體,法官判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請問緩刑的定義中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者須在幾年以下才符合要件:
(A)三年
(B)一年
(C)二年
(D)一年二個月 。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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