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仔」是高中二年級的學生,剛剛滿十七歲。「飛仔」找了幾位同學搭他開的吉普車去郊遊。不料,經過下坡的山路時,因操控不當掉落山谷,其中兩位同學當場死亡,另一位同學受重傷,「飛仔」的父母對同學的死亡和受傷是不是要負民、刑事責任(錯誤的)?
(A)只默示的同意,不負其責。
(B)飛仔不是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時,父母要與子女連帶負民事賠償責任。
(C)父母認為其有盡到監督責任,或縱使加以相當的監督,仍不免發生時,固然可以不負賠償責任,但要舉證說明。
(D)未成年人開車肇事,父母要不要負刑事責任,全看父母對子女無照駕車是不是有同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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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82), B(721), C(314), D(280), E(0) #364899

詳解 (共 5 筆)

#737254
刑事責任部分:
  1. 未成年人開車肇事,父母要不要負刑事責任,全看父母對子女無照駕車是不是有同意而定。而所謂的同意,事實上包括明示的同意及默示的同意,明示的同意很容易瞭解,默示的同意如未成年子女拿汽車的鑰匙要開車,父母只是叮嚀要小心呵!而未積極的禁止。 父母只有對未成年子女無照駕駛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才可以不必 同負刑事責任,因此,不管是父母對子女的無照駕駛是明示的同意 或是默示的同意,對他們應注意不能讓未成年子女無照駕駛,且能 注意而不注意的行為,均要負過失致人於死或過失傷害的刑事責任 。
  2. 本案「飛仔」學會開車後,找了幾位同學搭他開的吉普車去郊遊,「飛仔」的爸爸也不反對,並將鑰匙交給「飛仔」,顯然是同意「飛仔」開車,符合過失犯「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的要件,當然要負過失致人於死及過失傷害的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部分:
  1. 民法規定未成年人不法侵害他人的權利時,如果有「識別能力」,也就是說不是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時,父母要與子女連帶負 賠償責任。
  2. 但如果父母認為其有盡到監督責任,或縱使加以相當的監督,仍不免發生時,固然可以不負賠償責任,但要舉證說明。
  3. 本件「飛仔」學會開車後,找了幾位同學搭他開的吉普車去郊遊,「飛仔」的爸爸也不反對,並將鑰匙交給「飛仔」,顯然是同意「飛仔」開車,自不能主張監督不週,當然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來源:網路資料http://www.yung-sin.com.tw/b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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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1281
題目的敘述能力有點問題只用了括號裡面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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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43
哈哈 key word ((錯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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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916
看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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