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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已刪除】18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49 條規定,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雇主原則上不得使女工於那一段時間內工作?
(A)午後十二時至翌晨六時
(B)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
(C)午後八時至翌晨四時
(D)午後十時至翌晨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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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大家加油~~~集氣~~~ 高三下 (2018/04/16)
勞基法第49條第一項: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我愛阿摩 小二上 (2021/08/20)
解釋字號釋字第807號【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案】 解釋公布院令中華民國 110 年 08 月 20 日 院台大二字第1100023798號 解釋爭點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限制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是否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 解釋文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此限:一、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理由書  聲請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法官(下稱聲請人一)為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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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我愛阿摩 小二上 (2021/08/20)

勞基法第 49 條第 1 項的 #手段與目的間 欠缺實質關聯


但維護社會治安本來就是國家職責,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更明定「國家應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因此國家原本就有義務積極採取各種可能的安全保護措施,甚至包括立法課予雇主必要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宿舍的義務,以落實夜間工作婦女的人身安全保障,而不是採取禁止女性夜間工作的方法。


本條規定,反而以保護婦女人身安全為由,原則禁止雇主使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導致女性原本應享有並受保障的 #安全夜行權 變相成為限制女性自由選擇夜間工作的理由,其手段與所欲達成之目的間,顯然 #欠缺實質關聯。


其次,盡量避免違反生理時鐘於夜間工作,是所有勞工的需求,不以女性為限,對女性勞工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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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芹(公職社工師已上榜) 大二下 (2021/08/22)

 釋字807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此限:一、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已刪除】18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49 條規定,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雇主原則上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