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72.民法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因此結婚之法律行為屬於:
(A)要物行為
(B)不要式行為
(C)約定要式行為
(D)法定要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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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0), B(88), C(119), D(1873), E(1) #135841
統計: A(90), B(88), C(119), D(1873), E(1) #135841
詳解 (共 10 筆)
#229094
民法改為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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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478
這種是觀念題,在告知如果說法律規定須經過一定方式如儀式、公證、書面才會成立的法律行為都叫「法定要式行為」,如果將來有一日考了,他也可以說這是觀念題而非法條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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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944
這題目非常過時 請阿摩儘快把它刪除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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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861
已修法的題目,建議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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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883
題目有誤 不用公開儀式 但要書面為之且要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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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247
請盡快刪除,避免誤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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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781
應該是這題目 是老題目了, 修法後, 也沒跟著改~
也要請阿摩 幫忙 把這題 撤掉
也要請阿摩 幫忙 把這題 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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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327
以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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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357
無言 會錯是因為題目有誤...這是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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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538
已過時請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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