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違反球員行為規範,且不符合運動規則的攻擊性行為,例如球棒傷人等引起公憤與訴訟之情事者,應屬於何種運動暴力?
(A)邊界暴力
(B)情緒型暴力
(C)類犯罪型暴力
(D)內野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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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6), B(505), C(2682), D(78), E(0) #126847

詳解 (共 3 筆)

#171022

暴力可分為四種等級:身體接觸、邊界暴力、類犯罪型暴力以及犯罪型暴力

身體接觸 : 就是如同拳擊場上的互毆,美式足球中的衝撞等等。這些行為雖然都有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但都是在運動規則下所發生的肢體接觸。不過,重點是,身體接觸的界定,主要是看他是否符合常模所規範,而不是依他的後果有多殘暴而定。換句話說,今天就算你在打排球的時候,殺球不小心把對方的頭給打爆了,這也是被允許的。

邊界暴力 : 就是指那些被規則所禁止,但卻常出現,已經成為比賽中的一部份的暴力行為。比如說踢足球時,把對方給絆倒,打籃球時,卡位的小動作等。這些行為是被容忍,頂多會有些判決而已。

類犯罪型的暴力: 就是既不符合球員間非正式地規範,又不符合正式的條約規範的行為。他牽涉了可能引發嚴重傷害的危險攻擊。比如說,如果棒球打擊者被快速球給打中,然後他竟然拿著球棒去追打投手的腦門,那就是類犯罪型的暴力了類犯罪型與犯罪型,都是會導致嚴重的後果的不被允許的暴力行為。

犯罪類型的暴力 : 行為判准依據,是這個行為跟比賽是否有直接的關係。如果你在比賽前,覺得對手很白目,於是就衝去踩他的頭,這就是犯罪行為。試問,如果你平常走在接上,有人突然在你綁鞋帶的時候,朝你的頭狠狠地踩下去,你會覺得這是被社會所允許的嗎!當然不會嗎!或者是在比賽後,球員互看不順眼,又打起來,這也是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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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接觸 : 就是如同拳擊場上的互毆,

 

邊界暴力 : 就是指那些被規則所禁止,但卻常出現,已經成為比賽中的一部份的暴力行為。(小動作)

 

類犯罪型的暴力: 就是既不符合球員間非正式地規範,又不符合正式的條約規範的行為

 

犯罪類型的暴力 : 在比賽後,球員互看不順眼,又打起來,這也是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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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55
有人可解釋這四個選項的定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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