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對於下級政府或機關所陳報之事項,加以審查,並作成決定,以完成該事項之法定效力,謂之?
(A)備查
(B)審議
(C)核定
(D)報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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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6), B(41), C(2155), D(3), E(0) #153534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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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核定:指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對於下級政府或機關所陳報之事項,    加以審查,並作成決定,以完成該事項之法定效力之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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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193
核定:指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對於下級政府或機關所陳報之事項,    加以審查,並作成決定,以完成該事項之法定效力之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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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2492
  1. 核定:又可稱事前監督,意指上級政府或機關,對下級政府或機關所陳報之事項,加以審查並且決定,因此所核定之事項的法定效力,並非由下級政府或機關能擅自決定。(事項要經核定後才會產生法定效力)
  2. 備查:又可稱事後監督,下級政府或機關得對所要處理之業務依法完成效力,並加以全權處理,在處理完後才陳報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知悉。(事項已經先產生法定效力)
資料參考來源:志光出版 111地方政府與政治(含地方自治概要) 作者 林清 王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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