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不屬一般處分?
(A)新闢道路之通車公告
(B)交通號誌
(C)指定民宅為私有古蹟
(D)警察命令違法集會民眾解散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84), B(311), C(3280), D(697), E(0) #389917
統計: A(1284), B(311), C(3280), D(697), E(0) #389917
詳解 (共 10 筆)
#576139
5FAimee Kung:
C之所以不是對物的一般處分是由於它不符合對物一般處分之定義(即「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
C選項中的民宅並非"公物",而是私人所有物。故C指定民宅的行為係針對具體、個別事件所為的行政處分(可參見行政處分定義)
C選項中的民宅並非"公物",而是私人所有物。故C指定民宅的行為係針對具體、個別事件所為的行政處分(可參見行政處分定義)
262
26
#535644
私有民宅指定古蹟,因其所有權人眾多,難以具有保存共識,而指定古蹟屬於行政處分
62
4
#674733
【糾正最佳解的說法】
應該說...C是私有古蹟,所以不在「公物」設定範圍,故非為一般處分。
最佳解的盲點在於,
只要是對公物的設定、變更、廢止,或一般使用都是一般處分,
跟是否為具體個案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應該說...C是私有古蹟,所以不在「公物」設定範圍,故非為一般處分。
最佳解的盲點在於,
只要是對公物的設定、變更、廢止,或一般使用都是一般處分,
跟是否為具體個案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55
1
#4662089
大家被少數說的學者弄糊塗了QQ。
這題陳治宇老師有說,還說應該可以要送分,只是沒人去申訴,因為這四個答案都是一般處分,只是此題是少數派學者出題!可憐的考生被玩。也只有此例外。
此少數派學者就是「陳愛娥老師」,只有她,認為指定古蹟是「單純處分」,反對99%的通說「一般處分」。
思考方向是陳愛娥老師為了百姓著想,要保障人民的收受送達之權益,覺得不宜做一般處分。
——————————
實務上當然是「對物的一般處分」。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5年6月23日文中二字第0952052990號函釋要旨:
古蹟指定之法律性質為「對物之一般處分」。
———————————
補充其他出題者,全反對 陳愛娥老師的古蹟單純處分說:
下列何者不屬於一般處分?
(A)古蹟指定
(B)紅綠燈
(C)劃設單行道
(D)建築許可
答案:D
。。。
下列何者不屬於對公物的一般處分?
(A)廢止既成道路之使用
(B)國道高速公路之開放使用
(C)古蹟之指定
(D)紅綠燈交通號誌
答案:D
。。。
下列何者不屬對物之一般處分?
(A)公告某特定橋梁不得通行
(B)指定特定建築為古蹟
(C)指定某特定地區為水源保護區
(D)主管機關要求特定土石流警戒區之居民撤離
答案:D
45
0
#565621
(A)對物的一般處分定義:有關公務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
(C)因為民宅是"具體個案";假如今天題目是說"指定龍山寺為古蹟"則為一般處分
(C)因為民宅是"具體個案";假如今天題目是說"指定龍山寺為古蹟"則為一般處分
39
3
#749593
指定古蹟是一般處分無誤,這題是持少數說
28
1
#817070
對物的一般處分規制的重點在於
涉及公物的權利義務關係,可謂以公物為相對人之行政處分。
惟此種物的規制,是做為人之權利義務的根據,
間接涉及於人之效力,故仍將其納入一般處分的概念。
也就是說,物的一般處分本來就是針對"具體的"公物所為的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他一般使用。
這一題的(C)應該不是錯在民宅非公物 而是"私有"古蹟非公物的關係
"指定某公有或私有建築為古蹟" 都是對物的一般處分
來源:于亮 的行政法(含概要)
23
1
#844127
根據最高行100判1806判決 古蹟指定公告前應給予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故指定”民宅為私有“古蹟屬非對物之一般處分 屬於”具體”的行政處分
22
0
#1077362
大家只是討論而已,19樓麻煩講話不要屁來屁去的
1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