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協會法
第五條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其主管機關為銓敘部。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各部及同層級機關之機關公務人員協會,其主管機關為銓敘部;各直轄市、縣(市)之機關公務人員協會,其主管機關為各該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