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為民法所稱之「物」?
(A)理髮剪下之頭髮
(B)專利權
(C)裝在身體上的義肢
(D)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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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16), B(312), C(726), D(38), E(0) #198453
統計: A(2916), B(312), C(726), D(38), E(0) #198453
詳解 (共 10 筆)
#201953
義肢和人體分離後就可以是民法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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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5488
剪下的頭髮能做成假髮,亦可作為美髮生練習染燙的真髮,當然可以是物
順帶一提,只要是15cm以上的頭髮,即使有燙,若髮質健康,皆可捐癌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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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180
專利權是物權裡的無體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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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488
專利權為準物權,屬於權利而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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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766
c 為人體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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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003
"裝在身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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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389
本試卷為:97年 特種考試 公路人員 佐級_公路監理 法學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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