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保障對象?
(A)公立學校校長
(B)公立學校職員
(C)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人員
(D)機關依法僱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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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25), B(754), C(749), D(1190), E(0) #389904

詳解 (共 10 筆)

#543178
大法官釋字第308 號解釋認為,公立學校的教師,係依法「聘任」的人員,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24 條所稱之公務員。關於其資格、聘用程序,乃至於救濟問題,係於教育人員任用法及教師法中規範,與一般公務員有別,即所謂「公教分途」,故公立學校教師並非公務人員保障法的適用對象。至公立學校的校長,其並非學校職員,亦非教師法的適用對象,故其權利救濟應循一般之救濟途徑,即訴願、行政訴訟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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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3737

題目做個整理:

下列何者之權益保障,不在公務人員保障法適用之範圍?
(A)教育部常務次長
(B)公立學校之教師
(C)法務部參事
(D)立法院法制局局長

93年行政警察人員 警正警察官升官等 行政法#17650  答案B

-

公務人員保障法上之公務人員,不包括:  
(A)政務官
(B)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人員 
(C)地方行政機關依法任用之專任人員
(D)中央行政機關依法任用之專任人員

95 年-普通考試試題行政法概要#3319  答案A

-

下列何者得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  
(A)民意代表 
(B)軍人 
(C)政務人員 
(D)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員


099 身心障礙四等I#3407  答案D

:(B)軍人算公務員(公務人員服務法), 公務人員

-

下列何人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 
(A)受委託檢測汽機車廢氣排放量之車輛保養場員工
(B)立法委員 
(C)新聞局局長
(D)總統府第一科科員

096 地方三等#5166  答案D

 

:(C)新聞局長舊體制為政務官,現在行政院組織法已經修正,無新聞局長。

-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條規定之適用對象,下列所述何者為非?  
(A)警察人員
(B)國立大學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聘用之教師 
(C)國立大學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
(D)關務人員

 98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人事行政大意#3291   答案:B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2

 本條例所稱教育人員為各公立各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運動教練,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屬學術研究機構(以下簡稱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

下列何者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保障對象?  
(A)公立學校校長 
(B)公立學校職員 
(C)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人員 
(D)機關依法僱用人員

101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試題#9293  答案A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2
-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用或準用之對象? 
(A)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占法定機關編制職缺參加訓練之人員 
(B)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任用之人員 
(C)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 
(D)國立大學教授

103年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行政法概要#16686   答案D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2

-

下列何者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 
(A)國民中學僱用之保全 
(B)副縣長 
(C)直轄市區長 
(D)立法委員

102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四等)#9699答案C

註:(C)直轄市區長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

 

希望有助各位釐清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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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399
 主旨:關於公立學校校長得否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提出申訴乙案,
        敬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部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三日臺(86)申字第八六O四八五一五
        、八十六年四月七日臺(86)申字第八六O三O三九四號函。
    二、查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
        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制內依
        法任用之職員。」及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下列人員準用本法
        之規定: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
        員。二、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及依法任用之人
        員。三、機關組織編制中依法聘用(任)、僱用人員。」依上開
        規定,各級公立學校編制內人員中,僅「職員」始有公務人員保
        障法之適用或準用。
    三、復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教育人員為公立各
        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社會教育機關專業人員及學術研究機
        構研究人員。」及同條例第二章有關各級公立學校校(院)長、
        教師、職員任用資格之規定,學校職員顯不包括校長在內。
        為期審慎,本會復於八十六年五月十四日邀集貴部等有關機關到
        會研商,經決議:「各級公立學校校長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適用
        或準用之對象,尚不得依其規定請求救濟。」在案。本案所詢請
        依上開決議辦理。(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86.05.23.八六
        公保字第0一一一六號函)http://weblaw.exam.gov.tw/SorderContent.aspx?SOID=9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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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359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02條(準用本法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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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373
(A)適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聘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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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805
公務員定義廣狹:
國賠法>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任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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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353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條規定之適用對象,下列所述何者為非? 
(A)
警察人員
(B)
國立大學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聘用之教師 
(C)
國立大學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
(D)
關務人員

人事行政學98 年 - 98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人事行政大意#3291

答案:B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3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

            前項公務人員不包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

B.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教育人員為各公立各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運動教練,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屬學術研究機構(以下簡稱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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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005
公務員服務法較公務人員保障法範圍廣
所以兩者涵蓋範圍不一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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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273

請教一下大家,這類型的考題大家都是怎麼讀的?

我讀到暈頭轉向還是常選錯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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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952
蛤!
所以公立學校校長是公務員服務法的公務員
但不是公務人員保障法的保障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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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6035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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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80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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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2 條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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