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規定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家庭照顧假」是有給假
(B)僱用人數 5 人以上之事業單位,雇主方有責任給予員工「家庭照顧假」
(C)「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計算
(D)「家庭照顧假」全年以 14 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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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68), B(536), C(4950), D(461), E(0) #324753

詳解 (共 10 筆)

#459953

◎ 《兩性工作平等法》修法重點

1. 安胎假

  (1)懷孕期間若須安胎休養,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2年內最長可請1年。

  (2)30天以內傷病假,薪資減半;超過30天,僱主可不給薪。

現制:僅以《勞工請假規則》規範。

修法後:納入《性平法》,保障勞工不因安胎假影響考績、全勤獎金。

2. 家庭照顧假

  (1)勞工因家人預防接種、重病或有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一年最多可請7天家庭照顧假。

  (2)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計算,僱主可不給薪。

現制:5人以上企業適用。

修法後:所有企業都適用。

3. 勞工請安胎假與家庭照顧假,僱主拒絕給假,或藉此影響考績、全勤獎金,或為其他不利處分,可處1萬到1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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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906
(A)「家庭照顧假」是有給假  -> 依事假規定辦理;
(B)僱用人數 5 人以上之事業單位,雇主方有責任給予員工「家庭照顧假」 ->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C)「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計算 
(D)「家庭照顧假」全年以 14 日為限 -> 7日
 
參考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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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668
第 20 條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 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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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9738

家庭照顧假併入(A)事假計算一年最多(D)7天(B)所有企業皆適用,僱主(A)可不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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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936
(B) 100年修法後,把5年給修掉了!...
(共 2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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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077

育嬰留停/家庭照護假/每天哺乳兩次..都沒有公司人數限制

縮短工時一小時或調整時間  : 30 人

設置托兒設施:250人


安胎假出現在"勞工請假規則"中..併入住院病假計算...依規定, 勞工病假兩年中不能請超過一年...

故安胎假最長可請一年...(薪資折半) -- 不過應該很少人敢請吧...我如果是老闆,乾脆資遣費發一發比較省是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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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930
性別工作平等法§20
(A) 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B) 所有企業皆適用
(D) 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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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

所有企業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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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098
性平法§16 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 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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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018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注意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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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65372
未解鎖
(A)「家庭照顧假」是有給假  → 無給...
(共 39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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