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公職◆憲法
>
100年 - 100 交通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_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別: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4571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0年 - 100 交通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_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別: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4571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0年 - 100 交通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_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別: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4571
年份:
100年
科目:
公職◆憲法
下列有關憲法第16條訴訟權保障之敘述,何者錯誤:
(A)近年司法院大法官釋字已漸肯定公務員、學生、軍人等因免職或退學事項得提起權利救濟
(B)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95號解釋,認為財政部會計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為憲法上所稱之法院
(C)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78號解釋,認為律師懲戒委員會相當於高等法院所設之職業懲戒庭
(D)應提供人民有實效之權利救濟途徑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3 筆)
Mochi
B5 · 2015/03/19
推薦的詳解#1014270
未解鎖
釋字378 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
(共 13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3
1
100006036734858
B7 · 2021/08/01
推薦的詳解#4963723
未解鎖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78號解釋,認為律師...
(共 5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
迷途小書僮
B6 · 2017/10/21
推薦的詳解#2456971
未解鎖
請問釋字396號不讓公務員上訴是否和選項...
(共 5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