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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0年 - 100 交通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_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別: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4571 | 科目: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0年 - 100 交通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_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別: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4571

年份:100年

科目:公職◆憲法

下列有關憲法第16條訴訟權保障之敘述,何者錯誤:
(A)近年司法院大法官釋字已漸肯定公務員、學生、軍人等因免職或退學事項得提起權利救濟
(B)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95號解釋,認為財政部會計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為憲法上所稱之法院
(C)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78號解釋,認為律師懲戒委員會相當於高等法院所設之職業懲戒庭
(D)應提供人民有實效之權利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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