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女被甲男灌醉,在無意識狀態中完成結婚登記,針對該婚姻當事人得如何處理?
(A)乙女得以酒醉無意思能力而主張婚姻無效
(B)乙女得於常態回復後 6 個月內請求撤銷婚姻
(C)甲男得主張二人無結婚合意訴請婚姻無效
(D)乙女不得撤銷該婚姻僅得向甲主張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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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6), B(1177), C(22), D(4), E(0) #232107

詳解 (共 6 筆)

#592147
民法第996條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常態回復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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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831
補充:第995條(結婚之撤銷~不能人道)...
(共 22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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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619
此題為身分行為適用親屬編民法第996條("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常態回復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變成特別法  民法第75條成為普通法
又如結婚 不得主張 在輕率.無經驗下的暴利行為而撤銷是一樣的道理

不知這樣解釋對不對?還請各位大大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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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266
請問~這一題乙不能適用第75條後段,主張其意思表示無效嗎?

第75條
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雖非無行為能力人,而其意思表示,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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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041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常態回復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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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991

第 997 條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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