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為 18 歲之大一新鮮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自書遺囑一份,寫明將所有財產留給學校作為獎 學金。該遺囑之效力如何?
(A)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效力未定
(B)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無效
(C)有效,無須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D)無效,因為內容違反特留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0), B(36), C(1110), D(84), E(0) #232113

詳解 (共 3 筆)

#319562

第 1186 條

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
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

31
0
#4193860
2F 第 1225 條 應得特留分之...
(共 10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9
0
#4193027
可是不也違反特留分的規定嗎?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