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對於美國創設式聯邦主義(Creative Federalism)的描述何者為錯誤?
(A)本階段的重要政策方針為羅斯福總統的「新政」(New Deal)
(B)啟智計畫(Head Start)和抗貧計畫(War on Poverty)皆屬本階段重要的政策方案
(C)聯邦經常越過州政府直接向市鎮實施專案補助
(D)本階段的施政重點在提升窮人的生活水準及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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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2), B(36), C(160), D(61), E(0) #246395
統計: A(502), B(36), C(160), D(61), E(0) #246395
詳解 (共 5 筆)
#514700
- 作斯=作詩
- 設詹=設站
- 新尼克
- 新新雷=猩猩雷
- 美國府際關係發展階段
夾心蛋糕式
- 1930年前:雙軌(衝突)式聯邦主義
班紋蛋糕式(大理石式)
- 1930~1950年:合作式聯邦主義,羅斯福總統新政(肉桶分肥:漸進主義)
水龍頭式
- 1940~1960年:中央補助
花草繁盛式(競爭式)
- 1950~1970年:創設式聯邦主義,詹森總統大社會,抗貧、啟智:專案補助
柵欄式
- 1960~1980年:公式補助
虛有其表式
- 1970~1985年:新式聯邦主義,尼克森總統公式補助
自衛式:1980年後
- 1985年後:新新聯邦主義,雷根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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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791
創設式聯邦主義1950~1970:
①此階段的特色在於詹森總統主政時期所推動的「大社會」(Great Society)計畫。聯邦、州和地方政府共同規劃和制定各種府際計畫方案,其目的雖然擺在市政無點上,但更注意於提昇美國窮人的生活水準及教育水平,例如:最著名的啟裀計畫(Head Start)以及抗貧計畫(War on Poverty)
②計畫的補助方式是採開放競爭,由各個州政府或地方政府自行提出符合規定和規劃詳細的計畫草案向聯邦政府申請補助;尤有甚者,聯邦政府經常跳過州政府層級直接向市、鎮實施專案輔助。
③換言之,此階段乃在強調聯邦政府對於各州及地方政府有關競爭性專案計畫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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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544
以下對於美國創設式聯邦主義(Creative Federalism)的描述何者為錯誤?
(A) 本階段的重要政策方針為羅斯福總統的「新政」(New Deal)
(B) 啟智計畫(Head Start)和抗貧計畫(War on Poverty)皆屬本階段重要的政策方案
(C) 聯邦經常越過州政府直接向市鎮實施專案補助
(D) 本階段的施政重點在提升窮人的生活水準及教育程度
ANS : (A)
~解析 :
夏福利茲和羅素 ( Shafritz & Russell ) 將美國「聯邦主義」的「發展」劃分為「五個階段」,說明如下 :
一、「雙軌式」聯邦主義 ( 1930年以前 ) :
(一)「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共同劃分」了「大部分權限」。
(二)「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兩者之間的「功能」和「責任」的「劃分」→「相當明確」:
1.「聯邦政府」不能剝奪「州政府」的「權限」;而「州政府」也不能逾越「聯邦政府」的「權限」。
2.「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彼此之間的「關係」是「衝突的」,而且「互動程度」→「極低」。
二、「合作式」聯邦主義 ( 1930年 ~ 1950年 ) :
(一)「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彼此「合作」,形成「互動團隊」,→「共同解決」國家所「面臨」的「重大問題」。
(二) 其推動「合作式」聯邦主義的「目的」是為了因應 :
1.「1930年代」→「經濟大恐慌」;
2.「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緊急需要」。
(三) 其「重要措施」包括有 :
1.「羅斯福總統」主政時期的「新政」計畫;
2.「凱因斯革命」;
3.「補助款制度」。
三、「創設式」聯邦主義 ( 1950年 ~ 1970年 ) :
(一)「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規劃」與「共同制定」各種「府際計畫方案」,其「目的」在 :
1.「提昇美國窮人」的「生活水準」及
2.「提昇教育水平」。
(二)「計畫」的「補助方式」是採「開放競爭」→ 由各「州政府」、「地方政府」各自「提出計畫草案」向「聯邦政府」→「申請補助」。
(三) 其「重要措施」包括有 :
1.「詹森總統」主政時期的「大社會」計畫;
2.「啟智計畫」;
3.「抗貧計畫」等。
四、「新」聯邦主義 ( 1970年 ~1985年 ) :
(一)「尼克森政府」企圖將「自主權」→ 還給「州政府」,但是仍然維持「中央政府」具有「聯邦補助」的「重大權力」。
(二)「政府」一方面透過「一般歲入分成」的「方式」來達成「聯邦政府」的「分權管理」;另一方面將「聯邦」的「區域管理」劃分為「10個相接壤」的「區域」→俾讓「每個區域」均有其「共同」的「區域中心」。
五、「新新」聯邦主義 ( 1985年迄今 ) :
(一) 夏福利茲和羅素 ( Shafritz & Russell ) 將「雷根政府」稱之為「新新」聯邦主義,是藉以說明它「基本上」是「尼克森政府」所「推動」的「新」聯邦主義的之「延伸」。
(二) 其主張 :
1.「裁縮聯邦」的「補助」;
2. 並將「許多」的「治理功能」→「轉移」給「州政府」。
(三) 就某方面言,歐斯朋與蓋伯勒 ( Osborn & Gaebler ) 所提出的「新政府運動」,其實是在「反映」→「雷根政府」推動「新新」聯邦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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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應該是詹森總統的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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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 | 1.雙軌式聯邦主義 | 2.合作式聯邦主義 | 3.創設式聯邦主義 | 4.新聯邦主義 | .新新聯邦主義 |
年代 | 1930年之前 | 1930~1950 | 1950~1970 | 1970~1985 | 1985~至今 |
Henry | 夾心蛋糕 | 斑紋蛋糕、大理石 福利國 | 水龍頭30~50 花草繁茂40~70 (競爭型) | 欄杆60~80 虛有其表70~80 小而美、區域性合作 | 自衛性 |
總統 |
| 羅斯福 | 詹森 | 尼克森 | 雷根 |
府際關係 | 衝突、互動程度極低 | 彼此合作形成互動團隊 | 共同規劃與制定 | 企圖將自主權還給州政府 仍維持中央政府具有聯邦補助的重大權力 | 裁縮聯邦的補助 將許多治理功能轉移給州政府 |
說明 | 聯邦政府與州政府 劃分了大部分的權限 | 因1930經濟大恐慌、WW2所需 新政、凱因斯革命、補助款制度 (肉桶分肥:漸進主義) | 開放競爭計畫補助、專案補助 大社會計畫、啟智計畫、抗貧計畫for提升窮人生活水準、教育水平 | 透過歲入分成 達成聯邦政府的分權管理 | Osborn & Gaebler「新政府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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