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職業學校法」規定,職業學校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期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那一個機關定之?
(A)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B)中央健康保險局
(C)各級學校
(D)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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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31), B(161), C(444), D(93), E(0) #110459

詳解 (共 5 筆)

#244826
中小學的團體保險相關辦法也是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擬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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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826
職業學校法15-2
職業學校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期程、給付標
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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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122
大學、專科              學生團體保險:  各校定之
高中職、國中小      學生團體保險: 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幼兒園                       兒童團體保險: 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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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903
回1、2F~~YES!!
《國民教育法》第5條之1(學生團體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投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期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學生申請理賠時,學校應主動協助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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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797
問題同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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